在玉石玉石鉴定证明,质量检验报告等质量证件及其他玉石商品标识上,我们常常见到在玉石玉石名称之后加括号注明“处理”,如:翡翠挂件(处理)、翡翠戒面(处理)、翡翠手镯(处理)等.在购物过程中,翠友经常误解“处理"的含义,在此,我们谈谈什么是“处理”?


  “处理”不是处理品,也不是多少钱作了调整的物品


  许多翠友在购买翡翠饰品前,将“处理”二字理解成为是多少钱作了降低的“处理品”,因而多花了钱还蒙在鼓里.少数商家明明知道“处理”的含义,但或含糊其词,或顺水推舟对“处理”二字作错误的解释,误导了翠友.



  “处理"的具体含义


  翡翠经过了处理,就已不是纯天然翡翠.在1996年发布(1997年5月1日实施)的国家标准中规定:翡翠(处理),就是经酸洗去除杂质后,做了注胶处理或做了人工致色(染色)处理的翡翠.实际上就是以往玉石界称之为的翡翠B货、C货或(B+C)货.自1997年5月1日国家标准《玉石玉石名称》生效实施后,在翡翠商品的标识标签中,已取消了翡翠A货、B货、C货和(B+C)货的名称标注,而用“翡翠(处理)概括并取代了翡翠B货、C货和(B+C)货.


  在2003年的新版国家标准中.对翡翠的质量作出了更严格的要求:将过去视为A货的漂内翡翠、浸蜡翡翠也归为“处理”翡翠.


  玉石玉石名称后面没有括号注明,则表示是天然物品(真货).如标签上物品的名称为“翡翠戒面",则表明物品是天然翡翠制成的戒面,此戒面没有注过胶,也未染过色.



  翡翠处理是不被翡翠业内人士认可和接受的一种非传统制作方法,虽然翡翠处理也有增加美感的效果,但是它的美不自然,显得不真实,而且翡翠处理降低了翡翠的耐用度和使用价值.翡翠处理是指在翡翠饰品的制作和加工的过程中,用强酸长时间地浸泡翡翠原料,溶解了许多翡翠外表和内部的赃物,破坏了翡翠结构的强度,漂白后充填胶料的则称为“处理”,染色、辐照、覆膜等均属于处理的范畴.


  允许商家销售处理过的翡翠,但应标明并向翠友说明


  国家从来没有规定禁止销售处理过的翡翠,但要求对人工处理的的情况标明同时,销售者有责任和义务向购物者解释,说明真相.由于知情权,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翠友最起码的权利,在此前提下,才可能避免欺骗行为.经过处理的翡翠可能具有很好的美观特征,也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和欣赏价值,但与相同规格、相同款式、相同色泽的天然品相比,其价值要大打折扣,其合理的成交多少钱要低得多.对此,翠友在昀物时最好能够心中有数.